銀行存款按經濟性質劃分,有企業存款、財政性存款、農村集體存款和儲蓄存款4種,此外還有信托存款和外匯存款等。按存款期限長短又分為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
企業存款
企業存款,包括工、商企業的結算戶存款和專用基金專戶存款。結算戶存款是生產經營中暫時閑置資金,多屬短期周轉性質。專用基金存款戶是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提存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資金,存期相對較長。市企業存款占全部存款的比重一般在40%左右。1985年末,淄博市企業存款余額為54114萬元,比1952年增長66.8倍。
財政性存款
財政性存款,包括財政金庫存款、機關團體存款和基本建設存款等。存款性質主要是先收后支和先撥后用的“過路”資金,受繳撥方式和存取時間影響較大。這類存款占全部存款的比重,1978年前一般在20%左右,1978年以后,隨著銀行存款結構的變化,財政性存款的比重減少。1985年占全部存款的比重下降到7.2%。
農村集體存款
農村集體存款,包括合作農業存款、鄉鎮企事業存款、承包及個體戶存款、集體定期存款。既有短期周轉資金,又有長期積累資金。農村存款受農業生產的季節性影響比較大,占全部存款比重一般在10%左右。1985年末,農村存款余額為31317萬元,占全部存款20%。
儲蓄存款
儲蓄存款分活期儲蓄、定期儲蓄、零存整取定期儲蓄、整存零取定期儲蓄、有獎定期儲蓄、定活兩便儲蓄6種。在定期儲蓄存款中又分半年、一年、三年、五年、八年五個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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