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國益路橋經營管理有限公司擬吸收合并杭州國業路橋經營管理有限公司,接納方公司2006年6月12日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初步同意。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杭州國益路橋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和杭州國業路橋經營管理有限公司的債務由杭州國益路橋經營管理有限公司承繼。本公司債權人可自2006年8月23日起四十五日內,對自己是否要求本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作出決定,并于該期間內通知本公司。
本公司債權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行使上述權利的,公司合并將按照法定程序實施,合并后,本公司注銷。
特此公告
杭州國業路橋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葉選廉
200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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