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有網友發布一段14秒的視頻稱,廣東汕頭一18歲的高中男生迎娶一14歲的初中女生。此視頻一經發布,就引起了各方關注。視頻中兩個孩子在一起吃飯。桌上有紅燭和“雙喜”,飯菜頗為豐盛,旁邊疑似有成年女子在勸兩人多吃點。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男子法定結婚年齡為22周歲,女子不得早于20周歲,這對新人均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1月29日,廣東汕頭潮陽區貴嶼鎮政府發布關于“網傳廣東一18歲高中生迎娶14歲初中生”的情況通報:2020年11月28日網傳廣東一18歲高中生迎娶14歲初中生的視頻。獲悉后,潮陽區貴嶼鎮政府迅速開展核實,經查,視頻中的人員系貴嶼鎮鳳新村盧某(男,17周歲,已退學)于一年多前與鄰村莊某(女,13周歲,已休學)自由戀愛,因雙方父母法制觀念淡薄,于今年11月26日為雙方按照農村風俗舉行婚禮,但未曾到民政部門申辦婚姻登記。
官方通報:責令女方回歸原家庭
目前,貴嶼鎮政府和區民政部門已對雙方家長進行法制教育,責令其讓女方回歸原家庭,由其家長履行監護職責。同時,將進一步對雙方當事人開展心理疏導,教育引導其樹立正確的婚姻觀念,并勸導其復學。貴嶼鎮政府將與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門開展進一步調查,相關工作正在進行中。
男女結婚年齡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屆時與《民法典》相沖突的條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釋頒布替換。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法律規定的結婚程序是指男女雙方結婚必須進行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我國傳統習慣以舉行結婚儀式為婚姻的開始,從法律上講,只有領取了結婚證才算結婚;只要領取了的結婚證,男女之間就構成夫妻關系;只舉行結婚儀式但不領結婚證在法律上不能成立夫妻關系。
我國辦理結婚登記的機關,在農村是縣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機構;在城市是區人民政府、不沒區的市人民政府。當事人雙方戶口不在同一地區的,可到任何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婚姻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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