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貸款合同還款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是可以變更的。住房貸款合同系平等主體之間就貸款數額,利息給付以及還款期限的書面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均應該遵守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享受權利,如果一方想變更合同的內容,需要與對方協議一致,并簽署補充協議。
(一)繼承必須在被繼承人死亡后開始。法律規定的繼承權,只是繼承人享有的一種期待權,如果被繼承人沒有死亡,繼承關系就不會發生,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以后,繼承權才會成為既得權。遺囑繼承權的實現,必須存在被繼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遺囑和被繼承人已死亡,否則遺囑繼承關系也不會發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產子女就不能繼承。父母意愿將自己的房產贈與子女是可以的,但這種行為叫生前贈與,不叫繼承。(二)繼承遺產的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即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我國繼承法確定的法定繼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三)繼承人依法取得的遺產,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或者是依法可以繼承的其它合法財產權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財產、夫妻共有財產以及合伙財產不加分割作為遺產來繼承。像這樣的財產必須分割以后屬于死者個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遺產。一切非法所得的財產不屬于遺產,不得繼承。
具體是哪方面的呢?
請問,我是勞動仲裁終局裁決贏了,然后問公司要錢,他們律師說提交中級法院申請撤銷,這個時候我是不是只能等著,如果法院駁回他的申請會通知我嗎?我如何知道可以去要這筆錢了
上訴成功的話,法院會通知的。
青島最新咨詢
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制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大律師網小編今天給大家帶來2......【閱讀全文】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法院怎么確定?2021年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司法解釋
現如今,糾紛案件越來越多,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就是其一。關于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我國法院......熱門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