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2、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就應當立案。
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以2000元為起點: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于詐騙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院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并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2千元至4千元、3萬元至5萬元的幅度內,分別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個人詐騙數額較大、數額巨大。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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