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18-05-31 更新1篇文章 被閱讀0次
合同履行不能是由于在一定的條件下,不能履行合同中所規定的義務的情形,一般情況為合同一方當時人的公司面臨破產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下面大律師網小編整理幾篇關于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規定,希望對你理解合同履行有所幫助。合同履行不能法律規定有哪些依誠實信用原則,交易雙方互為尊重、互為信賴。因此,在交易的不同階段,交易當事人都有對那些構成交易本質或者交易基礎的本質事實的存在或變化負有通知的義務。在締約時,有使用方法的告知義務、瑕疵告知義務、忠實告知義務等等;合同關系終了時,也有各種通知義務,如通知履行完畢等等;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包括合同不能履行的情況發生時,當事人也應當承擔通知的義務。凡此種種,在英美法上將其稱為“披露義務”,在大陸法上稱其為通知義務或告知義務,為附隨義務之一,它幾乎伴隨交易的全過程。不承擔上述義務,在英美,承擔侵權責任;在大陸法國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和合同責任。當然也有謂之侵權與合同責任之竟合者。但 ...... 【 瀏覽全文 】